信用信息修復≠“征信修復”
自2023年1月1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辦法》)以來,社會上掀起了“信用信息修復”“征信修復”的熱潮,稱“只要5月1日后,失信人把欠款還上,征信就可以恢復正常,辦理貸款也不會受限了”。熟不知,此“信用信息”并非“征信信息”,“信用信息修復”也不等于“征信修復”!不法分子利用社會公眾不了解政策,故意混淆概念,并從中非法利益。那如何謹防上當受騙呢?牢記以下幾點:
信用信息不等于征信信息
《辦法》中所稱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中所列的對信用主體信用狀況具有負面影響的信息,包括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信息、行政處罰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而社會公眾所熟知的個人征信信息、征信報告,是個人信用歷史的客觀記錄,主要記錄個人借債還錢、合同履行、遵紀守法等信息,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是負責建設、運行和維護征信系統的專業化征信機構,而《辦法》中并未提及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故信用信息修復并不等于“征信修復”。
不存在“征信修復”概念
“征信修復”只是一個幌子。目前在我國法律法規和官方文件中并沒有“征信修復”的概念。社會上關于征信可以修復的說法、文章都是虛假宣傳。它實際上是不法分子利用社會公眾想消除、修復不良信用記錄的心理,向公眾保證一定能為其修復不良信息,在誘騙公眾支付高額的手續費、服務費用后,消失的無影無蹤。此行為不但不能消除征信報告上準確無誤的不良信用記錄,而且會讓消費者冒著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個人逾期信息5年后會自動刪除
如果個人有了逾期征信記錄,應該如何處理?——還清欠款是為上策
根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也就是說,如果發生逾期,只要還清欠款,自還清欠款當月開始計算,滿5年會自動刪除逾期信息。但是如果欠款一直未還,在個人征信報告中就會顯示逾期欠款未還。
若個人出現貸款或信用卡逾期,應盡快結清逾期本息,對短期、小額的已結清歷史信息,部分金融機構在授信過程中不會“一票否決”,具體情況可在申請前向相關機構進行了解確認。
如果個人發現征信報告上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應該如何處理?——依法合規理性維權
個人對征信報告內容存在異議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機構或者所在地人民銀行提出征信異議,金融機構或者人民銀行將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予以答復。也就是說,如果公眾發現自己的征信信息確實有錯誤,應該向金融機構或者人民銀行提出征信異議,而不是選擇網上聲稱能“征信修復”的不法分子。
江鈴財務公司在此提醒您:謹防“征信修復”陷阱,養成良好的信用意識,關注關愛自身信用記錄,通過正規渠道依法理性維權,切勿輕信“征信修復”的騙局。